在几天的筹划后配资界,众议院最终还是向菲最高法院出手了!
8月4日,众议院的检察总长办公室透过菲司法系统入口网站提交了请愿书,正式提出两大诉求,一是要求最高法院重新审议莎拉弹劾案,二是要求最高法院改弦更张,撤销先前终止弹劾的裁决。
在这一份70页的请愿书中,众议长的马丁·罗穆亚德斯亲自发声,针对最高法院裁定的两条理由,针锋相对提出意见:
一是弹劾案并没有违反“一年多次”的宪法规定,弹劾虽进行了四次,但是只有第四次得到215位议员签字,并且提交参议院,证明只有一次有效的启动,而不是四次。
二是否认众议院有履行程序正义的义务,最高法院称在弹劾条款提交前,莎拉并没有获得申诉答辩机会,对此罗穆亚德斯称宪法并没有规定一定要有这一程序,审判与答辩的权力属于参议院。
众议院这一次出手,最终的结局一定是“双输”!
其一,众议院不可能改变裁定结果
最高法院裁定具备最高权威,既然13位大法官一致裁定众议院提交的弹劾案违宪,毫无争议,那最高法院不可能在几天后就会更改自身立场,否则的话,自我打脸,最高法院的权威性何在?
众议院不仅难以改变判罚,而且开创了一个恶劣的先河,为了推动弹劾莎拉,国会挑衅司法,且仅仅是国会中的下议院,这在菲律宾历史上是少见的,这一行为的恶果必然制造对立,再次撕裂社会!
其二,最高法院权威与正当受到挑衅
最高法院裁定的结论非常清楚,不是包庇莎拉罪行,而是众议提交的弹劾违反了“一年多次”的宪法规定,且在程序上不正当,如果众议院再弹劾,可在2026年2月6日之后发动即可。
这一裁定白纸黑字,立场鲜明,有理有据,按理说这么一锤定音,众议院不该再来胡搅蛮缠了,如果最高法院的一致裁定都能推翻,那这个国家不是乱套了吗?
事实上,在高院裁定后,菲社会各界虽对裁定仍有杂音,但是多数的意见是遵守并执行,参议院也将在6日投票是否支持最高法院裁定,不过从目前的情况来看,24位参议员将以压倒性的优势通过。
实话说,从司法的条条框框上讲,众议院上诉的理由自然也有“它”的道理,但是“它”的道理存在争议,别说莎拉的律师团队,就连参议院也不完全支持,因此才有最高法院的介入!
如今马丁·罗穆亚德斯开口闭口,总是强调“民主问责制”,强调“立法院的固有权力”……这是在忽悠老百姓,它忽视了一个朴素的道理,启动弹劾不是提交了才算,前三次就是事实上在启动,此外,在对一国副总统进行弹劾前,如果所有的议员没有到场,议员们没有充足的时间审阅,莎拉本人连弹劾的文书都没有看到……违反程序正义显而易见!
马丁·罗穆亚德斯抓住一点,众议院拥有启动所有弹劾案的专属权力,并且强调此权力不共享、不需要预先批准、也不附带条件,总之,在我众议院的一亩三分地上,提出弹劾是我固有权力,我想怎么做,就怎么做,别人还管不着!
众议长言之凿凿,称我们现在发声,不是因为这很容易,而是因为这很必要,众议院绝不会沉默屈从配资界,话说得如此冠冕堂皇,到底是谁给马丁·罗穆亚德斯那么大的专属权力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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